妈妈在一家冷冻厂上班,主要工作是拔小鸭毛,一只0.25元,已经工作两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上班没有固定时间,什么时候有活干就去,经常早上3、4点上班,一直工作几乎没有休息时间休息,经常工作到晚上10以后。工资还总是欠发,目前08年8月份工资还没有发。2009年一月5号晚上11点多妈妈在下班回家的时候,还没有出厂大门,骑自行车的时候在厂小门摔倒了,摔到了头部,当时头部流血了,但是妈妈忍住爬起来回家了,在此期间10多天经常头晕,但是一直坚持工作没有治疗,一直到2009年1月17号上班的路上晕倒,一直呕吐不止,当时被同村人发现给家里打电话送往医院,在县医院拍CT,情况是轻微头骨骨裂,在此期间10多天一直没有吃饭,吃不下去。由于治疗费用昂贵不得不出院,现在家治疗,但是情况仍不是很好,且经常头疼!我想质询一下您如果我家想获得医疗赔偿,需要做些什么?都需要那些证据?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