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家在农村盖了一栋房子,一共花费20万,其中有4万是政府补助,这四万是根据户口人数补助的,即我爸 后妈 后妈的儿子 我 每人一万元。另外有3万是我爸出的,还欠债13万。因为我爸是残疾人无力还这13万,之前后妈的儿子口头答应他还这个钱,并住这栋房,但现在眼看借款到期他却说他不还了。房产证上是我们四个人的名字,是不是我也有还款的义务?但我是女孩马上要结婚也不可能在这居住,加上后妈以前对我虐待打骂,他们母子对我爸也不好,我就不想帮忙偿还。但贷款人是我爸,我又不能眼看他被催债。请问如果我还这个钱,可以去掉我那个哥哥的名字吗?去名字需要钱吗?或者去公证处证明他因不还债务以后不要这个房产,不能在这居住可以吗?或者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对我有益。

刑事行政
2020-02-20 10:49:3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