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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目前准备就职,学校根据教育需求需要我们签订三方协议,今年广东省改为了电子版。我在用人单位名称上填错了,学校说要修改的话只能作废,需要用人单位给出相关证明。人事部因为涉及到公章的原因,不给予给出证明。我现在想着能不能做一个假章,填那个错误公司的名字,(并不存在这企业)如果我做了假章后,被发现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公司企业
2023-02-23 06: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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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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