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10月24日下达,现在到了执行阶段了,现在疫情这么严重不让出去到法院,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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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你与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的判决是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你需注意的是必须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后1年内提出申请。未按生效判决履行向你支付货款的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同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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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疫情期间,属于非人为的不可抗力,您可以尝试先与执行局或者法院电话沟通,是否可以适当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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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