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一般能改名字,具体如下:
1、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
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
2、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具的证明。
出现哪些情况可以改名字
出现以下情况可以改名字:
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
4、父母
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
5、变更
收养关系的;
6、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