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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公司以“员工中午排队打饭未带口罩”为由要求员工签过失单并扣除六个月绩效,员工签字后离开,在此之前公司要求工作期间需要带口罩,未说明不佩戴口罩会扣除绩效,请问该过失单合理吗?公司行为合法吗?可以投诉劳动监察或者劳动仲裁吗?

其它综合
2020-02-22 03:02: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扣工资不合理。
  • 投诉与仲裁是不同的。 投诉一般是在劳动局,有专门的投诉表格在信访的地方; 申请劳动仲裁是仲裁委员会,也有相应的表格在,过去直接填写就可以。用人单位不遵守劳动法的规定,或者侵犯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的,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经对用人单位进行查处,根据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对不同情形,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比如责令改正、罚款等。具体请见所附法律依据。通过劳动监察部门的查处,让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的规定,从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资双方和谐的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应该依法行使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权利,不能侵犯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 劳动合同纠纷仲裁采取“谁主张谁举证”与“谁作为谁举证”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法律依据: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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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