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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可是男方不同意,除非我放弃两个孩子抚养权才同意离婚。我有一儿一女,儿子六岁,女儿四岁!我们结婚六年,但很少在一起,基本都是分隔两地,现在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好累,想离婚,结婚时彩礼给了一万多,后来也给公公要走了,结婚后,他的工资也都给了他妈,他妈说钱都给两个孩子花光了,财产方面我可以不要一分钱,但我希望我能得到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吗

民事相关
2020-02-20 10:45:30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如果婚姻当中,还存在小孩抚养问题,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可以的,你可以起诉到法院以争取二个孩子的抚养权。如不知道如何办,可委托律师帮忙
  • 你好,协议离婚不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抚养权。
  • 您好!是可以主张额的,额合法的。
  • 通过起诉可以得到一个孩子的抚养权
  • 可以起诉离婚,并争取一个孩子的抚养权
  • 你好!看你是否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是的话,收集相关有利于你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证明以及对方的一些过错,可以委托律师协助你向法院起诉争取你的合法权益,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你好,你描述的情况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方抚养权
  • 可以诉讼离婚,争取一个孩子的抚养权。
  • 可以争取抚养权的,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争取抚养权
  • 可以,起诉要求抚养权
  • 你好,可以的。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咨询可与我联系。
  • 建议委托律师提起离婚诉讼,争取子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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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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