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2007年1月8日,与我前夫离婚,在婚后我们生一子,买了一辆出租车市价20多万,车是我娘家给买的,婆家没有给出一分钱,但是离婚的时候他没有工作,还必须要孩子,我介于对孩子的爱,所以决定不要出租车款,让他开出租养孩子,我不用给孩子的抚养费了,但是现在我在北京了,他在天津,我想把孩子接来北京他不让,我现在想起诉他要回出租车款,我们在买了出租车之后他给我写了一份不管以后发生什么都不要出租车的证明,我不知道我如果打这场官司赢的把握有几成? 谢谢了

婚姻家庭
2009-01-29 20:57:1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重新分割的希望不大,但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们欠你父母的钱,可以由你父母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虽然找法网的律师都非常尽责和热情,但网络咨询有作用是有限的,对于较为复杂,且涉及金额比较大的法律事务,还是强烈建议您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向律师当面咨询,并支付相应的咨询费用。这样,是您对自己权益和事务重视的表现,也是对自己负责。若此回复对您有所帮助,欢迎采纳为正确答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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