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长辈打电话让我们负责奶奶的赡养,每月赋予我们必要的费用,(请保姆及生活费),老奶奶的生活已无法自理,92岁高龄了。但是我们夫妻都要上班,还要带7岁的孩子,家在北郊,孩子上学本人上班都在南郊,爱人在西郊,是司机。奶奶的三个子女都有无法赡养老人的原因,最后推到我们这里,因为是长孙,但是我们也不敢负这么大的责任,但是又不好意思推脱,该如何让解决?
另外,我的公婆现与小叔子同住,照顾7月小孙子,小叔子夫妻二人也无正式工作,基本属于啃老族,公公去年癌症手术,也是我们照顾的,现在恢复阶段却还要伺候小叔子一家,令我们也很气氛,但是父母又偏爱他们,也不说什么,有另外的房子给他们住,他们也不走,非要赖在父母那里!所以这个赡养老人的事情让我们承担,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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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赡养者的子女有法定理由无法尽抚养义务才会导致孙子女来赡养。若无法定理由,仅是客观理由,不会导致孙子女来赡养。故要看三个子女无法赡养老人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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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老人的子女都无力赡养了,你丈夫有赡养的义务,但你丈夫的兄弟姐妹也都有共同赡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你小叔子虽无正式工作,但有劳动能力,仍然具有负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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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