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疫情期,有员工想要离职,我让他发离职申请的邮件给我,我回复同意离职申请,可以把离职日期工资结算日期都算在这一天吗?有没有法律风险,如何规避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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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算在三十天以后。除非双方都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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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是需要提出离职申请然后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进行转移社保关系然后需要结清工资报酬。离开公司之后,用人单位会根据固定发工资的时间给劳动者发放工资,工资的结算是按照每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要是还没有到发工资的日期就想要离职的,按照用人单位规定只有到下个月固定发工资的时间才能领取。根据劳工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够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造成员工损失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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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让员工邮寄书面辞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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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最好以退工单的日期为结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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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