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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过年疫情,公司不复工,安排放假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但公司说当月社保个人需要全部承担。请问这个做法正确吗?有相关法律规定吗?

合同纠纷
2020-02-14 17:10: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提起劳动纠纷维权,申请劳动仲裁,让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 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缴纳。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你好,当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 你好,公司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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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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