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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间2019年11月11日,业务员,试用期底薪2500元,转正后另加提成 入职时间2019年11月11日,业务员,试用期底薪2500元,转正后另加提成。至今仍未签劳动合同和未曾购买社保。 本人确认怀孕时间为2020年1月3日并且已通知上司。 公司2020年1月21日开始放春节假期。 公司于放假前几天通知我年后可能不用来上班了,原因为之前休产假的同事要回来工作,岗位人员已满,但是具体要到了年后复工日才能准确回复我。 复工日为2020年2月10日,公司给了明确的回复是不用回去上班,并且只结算了1月份10.5天+3小时的工资911元,提成589元,合计1500元。 我应该怎样维权?

劳动纠纷
2020-02-12 02:03: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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