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舅找工人干活,等活干完后舅却因某些事未给付工钱,我找的工人不敢向舅要,他们就到我家来闹,年关我都没过好,现在他们还闹,我是否需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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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你的行为属于代理行为;
【2】若你隐名代理,那么根据《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你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若是普通的代理行为,那么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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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属于代理行为。2、要看是否为隐名代理,如果是的话,那么根据《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3、如果不是隐名代理,也就是说干活的人开始就知道你是帮你舅找人干活,那么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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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所言,你应当属于代理行为,只要你当时不是以自己或担保人的名义,那么你就不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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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