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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恋人关系,只有一张聊天记录上面显示“还”的字眼,他曾经主动赠与,现在起诉还钱,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02-25 14:19: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正常应诉,保留好相应证据,证明对方是赠予而不是借款。

  • 恋爱关系中给付财物的行为,不属于赠与,而是一方为了追求结婚而给另一方的财物,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因此,在双方分手后,这种附条件的赠与不能要求返还。如果双方分手后,一方拒绝返还赠与的财物,则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受赠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而赠与人不能以不当得利为由进行抗辩。如果双方分手后,一方拒绝返还赠与的财物,而另一方则要求返还赠与的财物,双方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判决。如果双方分手后,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物,但赠与人不同意返还,受赠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而赠与人不能以不当得利为由进行抗辩,受赠人可以要求其返还赠与的财物。
  • 如果是借款那么应当偿还,如果是赠与,需要由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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