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09年1月3日阜阳市颍上县南照镇,我弟弟与一朋友去另外一朋友家有事,路过野外发现有一人被打躺在地上,于是报警还帮忙将其送往医院。可是5日我弟弟与他朋友被颍上刑警大队以聚众斗殴罪刑事拘留,说是被被害者告的。我弟弟与他朋友将被刑警大队按重大嫌疑刑事拘留30天。我想咨询一下:如果30天后刑警大队会不会以其他名义再继续拘留我弟弟与他朋友,刑警大队有没有这个权利?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现在家人非常着急,难道天下没有道理可说了吗?

刑事案件
2009-01-27 20:11: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