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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三个人合伙经营公司,比例是4.3.3,我是3成,当时成立的时候另外两个股东由于资金不到位,所以我多出了一部分资金,后期他们也一直未补齐,现在公司经营不善,但是没有注销,请问,现在这个情况我多出的钱该怎么拿?是他们个人欠我的吗?

合同纠纷
2023-02-25 22: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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