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男方有暴力倾向,他父也是一直打我婆婆,我们婚内有个女儿四岁半,从月子都是我自己带,手上没有多余钱财,父母有几套房子,今年分开吃住,住的也是父母名下的房,我们婚内没有啥共同财产,就今年贷款买辆吉利,我在家开着小卖部带着闺女读书,老公在市内房产销售,现在他又打人,我报警了,但种种原因没有立案,女方现在提出离婚,想要闺女我能起诉要到抚养权抚养费吗?最好是一次性给付,如果我现在自己没有能力独立抚养闺女,过两年再要闺女抚养权胜算大吗?我公公打我婆婆也报警了,打得很严重,有暴力遗传,闺女都是我自己本人带,周围邻居都可以作证,可以讲我公公婆婆爷爷奶奶当的很轻松,也就宝宝生日过年几百的钱给我!

民事相关
2020-02-11 16:07:0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在离婚纠纷中,子女的抚养问题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人民法院判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处理,综合考虑孩子的性别与年龄、以往的生活环境、父母的抚养意愿、抚养条件、抚养能力等因素。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时候,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子女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及态度、对子女的教养计划、与子女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子女抚养权的依据。例如:子女长期主要由一方携带抚养时,该方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双方条件相当时,一方是否具有协助抚养人可能成为法院判决时的考虑因素;子女长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生活一般作为法院判决时的参考因素;一方没有生育能力成为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时的考虑因素的可能性低;存在仅一方拥有住房这一情形时可能有利于一方获得子女抚养权;一方出轨对其是否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影响并不大。
  • 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能证明有暴力行为,结果一般对您有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