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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机动车与电动车相撞,我方过路口红灯变绿灯正常行驶,撞到右前方。对方头受伤住院,费用该我全垫付吗?

交通事故
2020-02-12 18:48:2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能否说说现在什么情况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 具体由交警认定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受伤的,如果伤势经相关机构鉴定不构成残疾,应该就伤后就医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向肇事方索赔。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因伤致残,除了上述治疗费用外,其因残疾造成的生活上需要产生的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也应由肇事方来支付。具体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可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大体由五方面决定:受害者的伤残等级、受害者的年龄、肇事者的过错程度、肇事者的经济赔偿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 需详细情况,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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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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