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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是分居两地的,他是重庆的,我是泸州的,现在我发觉他有十多张信用卡,欠了好几万块钱,我想问的是他欠的这些钱和我有关系吗?需要共同偿还吗?

婚姻家庭
2020-02-08 11:19: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不一定需要你承担,解答满意可以好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追问:我在泸州,他户藉在重庆可以网上起诉吗?
    解答:人家可以以他所住的地点为依据进行起诉。
  • 你好!需要看这些钱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开支,如果都没有,就是他的个人债务。
  • 这些钱他是借来干啥的?
    追问:大概应该是用于房子按揭,以及他自己在网上乱投资,还有就是他前妻孩子的抚养费,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这也只是猜测的,从他语言当中,去刚刚结婚的时候我们写了一份协议,就是结婚后他任何的债务,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都与我无关。当时我和他都签了字盖了手印的,这个有效吗?
  • 如果离婚的情况下,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的所欠债务应当共同承担,如果是个人所欠的债务,由其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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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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