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打工者06年6月15曰与一房主家庭装修。[木工]装修款共计7750元正,工作完工房主[姚氏]以种种理由恶意拖欠我的装修款至今还有4250元未付给我。06年多次讨要均未果。07年元月17日聘请律师代理[注;本人脚伤住院]交诉讼代理费1500元正,[有票据合同书]至今律师不予代理并以理由说不伐算为由拒绝代理,08年11月23曰本人经律协电话与律师通话才找到律师[注;本人经多次找他现工作单位座机电话,均以不在为由拒绝与我通话。原手机号码停机无法联系]下午5.30分律师电话与我联系答应退回500元代理费并说不伐算为由抽空来我处面说。09年元月21日来到我处面谈并写有终止结案合同答应退回500元要我签字并退还票据,遭本人拒签名。本人现要求律师赔偿我的损矢5750元正及一切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