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前妻离过一次婚,跟我是二婚我头婚,因前妻无工作,在家无所事事,也就带个孩子,但是她脾气大的很,歪曲事实特严重,而且对我母亲百般辱骂,弄得我母亲没法带孩子,只能她来带,我每天除了上下班也要下班回家做家务,她也做过几次饭,明明她没有工作不上班,我是普通单位,工资一个月四千多块,除了留下还房贷的,基本都给她,这个有转账记录,但是她自己不工作还嫌弃我挣钱少,还整天不情愿觉得自己看孩子就功劳大,因为琐事对我也是百般辱骂,我为了这个家也不计较,她骂骂咧咧没完,直到把我骂的火冒三丈最后大闹,我要求离婚,我婚前15年买了房子一套,是我自己的房产登记,一直也是我还房贷,另外她和我共同出钱买了另一套二手房,我出80%的钱,她出20%的钱,这是在婚姻登记之前我们买的,她另外还有两套房子,一套是公寓,另一套也是二手房,都是我们婚前她购买的,也就是说我有一套半房子,其中一套我自己还房贷,那半套是和她共同出资购买,她两套半房子,一套公寓她自己买的,另一套二手房在她名下,还有半套我俩共同购买,但是房产证在她那里,被她拿着。房子情况就这样。另外我们有一个女儿,快两岁了,我抚养,我没有多少钱但是有固定工作,也就是四千多块钱,她没有固定工作,但是之前我把我所有的工资都给她了,而且孩子满月酒的钱也在她那里,她的财产最少得好几万,我现在好几百都拿不出来,离婚后她给我孩子多少抚养费?谢谢律师!我和她共同买的房子应该怎么分?她自己名下的二手房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