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般员工主动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如用人单位行为违法,未按照规定批准离职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追问:部门领导现在是以未交接重要物品为由不给我批。那个所谓的重要物品,其实是个u盘,关于心理治疗软件用的。之前使用这个的人及离职了,交给领导。领导又交给我的一名同事看管,放在一个心理治疗室,后来这个同事也离职了,同事转手交给我,我就知道那个屋子里有这么个东西。里边是什么内容从来没有人给我看过,心理治疗室那屋子呢也有很多人进进出出,12月底我休病假的时候领导还带着人搬过那个屋子的东西。之前我也没注意,但是到1.23交接完其他的工作时我发现这个u盘不见了。他现在以这个为由不批准离职。请问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