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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分居四年了,有一个女孩现在六岁,孩子是我自己出钱出力养大的,这四年他从来没来看过宝宝,我去年开始起诉离婚,两次了他不出庭,不配合,被法院驳回,我该怎么才能起诉离婚成功,孩子能判给我吗?

民事相关
2020-02-06 19:22:28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婚姻法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根据您的描述,您2次起诉离婚没有离成,我们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才能分析。其次,关于孩子抚养权,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解决。如果对方一直不抚养孩子、您个人照顾孩子,形成孩子稳定的成长环境,对您争取孩子抚养权是很有优势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咨询电话,会给您详尽的解答。
  • 起诉离婚需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依据《婚姻法》,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建议您委托律师提起相关离婚诉讼,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主张对方支付抚养费。
  • 您好!是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的
  • 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帮你尽快
  •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不行会公告送达起诉书和判决,也会判离的。
  • 你再次起诉,看法院怎么判决。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 你好!被法院驳回是因为证据不足,重新收集证据再次起诉,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由于您问题描述过于简单,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复,如要深入沟通,欢迎电话咨询。
  • 可以继续起诉对方,要求离婚。
  • 可以有公示公告程序祝您顺利可以和律师详谈
  •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法律规定,有如下情形的,可以起诉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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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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