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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女,在2014年18岁的时候,在父母的同意下,按照当地风俗嫁给了张某,女方当时收取彩礼16.8万元。由于双方当时并没有达到结婚年龄,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只是在一块儿生活并于第二年生下一男孩儿。2016年双方感情不和而分居,男孩儿归男方抚养,女方一直在外打工。现在男方张某索要当年16.8万元彩礼。女方应该怎么办才好?

婚姻家庭
2020-02-05 20:48: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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