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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男方与女方没有离婚同居 男方在外面养了一个女人并生了一个孩子 男方经常与女2联系并给钱 时常去女2家里 男方与女2这种情况已经有5,6年了 是否符合重婚罪

民事相关
2020-02-05 18:37: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重婚不但是法定的离婚事由,还涉嫌刑事犯罪,其表现为与多人进行结婚登记、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误以为配偶出轨、与他人恋爱、发生性关系就构成重婚,其实这些都没有达到重婚的认定标准,甚至在外面生了小孩可能都无法认定为重婚。如果能认定构成重婚,不但可以以此起诉离婚并要求对方承担过错损害赔偿责任,还能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因此重婚的认定标准是比较高的,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以夫妻名义同居才构成重婚罪
  • 是否重婚主要看他们两人在社会公开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如果基本处于隐蔽状态就较难认定重婚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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