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了 然后因为比较难受休了一个月的假 不想留下的 男方既不拿打胎费 还不负责任 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
你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做手术,若做手术可以向男方主张医疗费
-
法律分析:怀孕是每个女性必经的一个过程,部分职业女性由于工作原因在怀孕时无暇顾及自己的身体,这时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体现对职场女性怀孕时期的关心与照顾。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
是否要孩子由你自行决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