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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月7日租了共享汽车租赁公司的汽车,在路上有一辆车发生剐蹭,报警协商,对方不用我们赔付,各自负责各自的车。然后我们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来定损,对方得知车是全保,可以两辆车都赔付,就协商能不能一起赔了,对双方都没有损失。保险工作人员说可以都赔,但是对方的费用需要我先垫付。我就打电话给共享汽车公司客服询问,我垫付的钱之后会不会退给我,怎么退,我要给哪些凭证。客服说会退给我的,所需的那些凭证我都有。然后就签了保单。后来两辆车的理赔钱已经到他们公司账了,我垫付的钱一直没退回来,我也一直打电话询问。得到的回答是我没有购买他们公司的无忧险,不把钱退给我???保险公司把所有理赔款都给他们了,里面的一部分钱是我垫付的,那钱应该不属于他们啊,对汽车而言没亏 反而还要赚这部分多出来的???当时未签保单时,客服的说辞不是这样的,他们通话有录音的。我想请问一下汽车租赁公司这样是合法的吗。

保险纠纷
2020-02-03 22: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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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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