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在宜信普惠公司贷了3万元分24期每期还1966.85元。总共还款47204.4元。合同上写的借款本金42200.02元。年化综合资金成本为28.67%实际到账3万元。我觉得不合适问他们说是按47204.4元的28.67%算的。这样的贷款利率合适吗?请求解答,急,谢谢了。

债权债务
2020-02-05 19:13:2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 依你所述的情况,你借的网贷超过法定利息。属于高利贷,并且是利滚利,你要计算出法定利息,排除非法利息,与其据理力争维权,不能给他们冤枉钱,为避免你的损失,可电话有偿咨询。为你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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