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聚会,酒后与同伴发生口角,导致打架,对方被我用破啤酒瓶划破嘴角,缝4针!住院7天,现在已经痊愈,不影响说话,进食,只有很小的一点疤。在医院住院时输了好多营养药,向我索要30000元,还说不给钱就不出院。结果我自己担负了医疗费5500元,外加一个月收入3000、和他要的那30000元。钱我已经给他了,当时双方有协议书,都摁手印签字了。
我现在想知道我能否通过法律来起诉他,他家索要的很过分,不公平,而且那些也不是我情愿给的,在他们的威胁下我才答应的。请问我能打赢官司吗?该怎么样来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