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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生产第三胎前,向公司申请三个月事假。得到公司批准,孕期一直在公司正常上班。但在生产后请假期间,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理由,口头让我再延长事假三个月,期间的社保费用都由自己承担。这样合理吗?第三胎是否不受政策保护,可以被公司劝离?第三胎是否受哺乳期不能被企业辞退法律保护。我该怎么做?

公司企业
2020-02-01 20:23:3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资是多少?工作了多久?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外。孕妇是有权休产假的,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间公司不得辞退员工,你可以直接告知公司你要休产假,若辞退你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经济补偿孕妇是有权休产假的,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间公司不得辞退员工,你可以直接告知公司你要休产假,若辞退你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经济补偿。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追问:在公司工作5年了,公司目前也没有说要辞退我,但让我在原来请的三个月假基础上,再延续请三个月假,即六个月。然后社保费用全部由我自己支付。这样是什么用意?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解答:你好,有需要可以点击主页跟我们联系。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纠纷维权,建议让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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