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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再次跟我和好每次都是找我借钱说第二天给我也没给我 后面一直借对我忽冷忽热 他也不提分手也不理我 借的钱我可以报案要吗

婚姻家庭
2020-02-03 22:30: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在同居生活期间互相发生的钱款往来,并没有特别注明是借款或者是其他性质的款项,从法律角度讲应属于赠与。如果对方有明确承诺还款或者双方约定转账金额为借款的话,在司法实践中是可以被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的,但是有特殊含义及附言的520元、1314元、999.99元以及发送小数额的微信红包属于自愿赠与,不是借款合同关系。具体分析时应当综合双方恋爱时间、关系程度、金额大小综合认定。盲目的爱情结局往往让人伤情又伤钱。恋爱期间,男女双方相互之间给付财物是非常普遍的,为了表示对爱情众志不渝,当一方困难时,有的直接给付钱款,有的给付财物。虽然在给付当时双方并没有明确的合意认定这笔钱财的性质,但一旦双方分手或者发生纠纷,就会对财物的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因此,建议双方理性恋爱,即便发生纠纷,也按照规定寻求法律帮助。
  • 报案无用,可协调,必要时起诉。
  • 你好,借款到期是可以起诉要求偿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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