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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为公司分配任务外出工作回公司时在大巴车上下车时摔了下来,台阶很高又穿的高跟鞋,手腕骨折骨碎,问经理说是私人公司,没有补偿,经理自己垫了点钱,车方内边这种情况应不应该承担一定责任或者补偿呢

劳动纠纷
2020-02-05 09:43:0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留存证据,结合主体身份、法律关系、具体情况和证据确定责任人及解决方案。如果是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享受工伤待遇。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1、首先你要弄清楚·公司是不是已经给你办理社会保险,如果办理。则由公司先行垫付,后找社保局进行赔付。
    2、如果公司没有办理任何的社会保险,则由公司单方面进行赔付。
    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为根据,进行理赔。
    最基本的标准有:一次性医疗保险、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和就业补助金(辞职的情况下)组成。
  • 属于工伤范畴,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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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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