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有四种情况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
1、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后,因不适应城镇生活返原籍地务农,或
离婚后生活无着落要求回原籍乡村的。
2、户籍在城镇的人员与户籍在乡村的人员
结婚以及户籍在乡村的人员之间结婚,可在夫妻实际居住地落户。
3、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可以随父或随母投靠乡村父母落户。对在乡村承办荒地、果园、水域面积达5亩以上,承包期限达五年以上且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对承包荒山、山林面积达20亩以上,承包期限达十年以上且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家属及未成年子女,可在当地申报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