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三人合伙开公司,两个股东没参与管理经营,全部交给法人在经营,但是年后对账,法人多用了公司几十万,而且外面还欠很多工人工资,对公司造成很大影响,作为股东要求法人对他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包括债务及投资损失,及对股东的经济损失赔偿是否合理执行

公司企业
2020-01-22 15:37:1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讲,只要不是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属于经营风险范畴,不能要求由一个股东承担所有损失。
    追问:那是因为法人挪用公司资金才会造成损失,这是主要原因,在经营上不会产生损失,因为挪用了资金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 而产生损失 ,责任应该他一个人负责是否可行,
  • 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故意造成的损失,则法定代表人要承担责任
    追问:这个故意怎么定性,他自己在我们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资金挪用了,公司该支付的费用没有去支付,这样后期造成公司资金断裂,直接影响公司发展,也许会因为资金断裂造成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损失,后期可能直接导致公司无法运营破产,这种行为他是要负全责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