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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201年8月份在余杭区工地上把脚弄受伤了,上了钢板,一年以后才拆钢板,拆钢板一个月以后去鉴定为九级,这个钱怎么赔付

交通事故
2020-01-19 09:59:0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保险么?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级20个月,8级15个月,9级10个月,10级5个月)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追问:公司帮我买了工伤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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