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是总高十八层的楼房,一梯一户,我家房子是一楼一单元西户,电梯门向北,我家门向东开,我推门刚好与按电梯人相撞。我家门口是楼上人出入等待区,我家门与东墙只有1.4米的距离,我感觉这样的设计存在安全隐患,出入不便,给我的日后生活造成了很多不便,所以我现在不能接受交房,不知该怎么办?特来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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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与开发商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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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找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如果房屋合同中有约定仲裁的,可以找仲裁庭;同时,协商不成也不愿调解的就可以找法院起诉。根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或者
侵权责任。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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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