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诊所需要以下条件:
1、诊所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3、具有《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开诊所需要什么手续
1、先向工商部门申请预留药店的字号即药店名称;
2、向所在地的设区市药监局提出申请;
3、药监局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对药店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4、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5、被批准的药店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药监局再对已经营的药店进行GSP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