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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事情想咨询一下: 12月4日,我公司委托天津**公司为我公司代理报关一批阀门产品。(系日本生产,在天津保税区有仓库,所以委托当地的外贸公司代理报关),阀门根据正常手续清关以后,交到华宇物流,货运单上写的重量是200kg,运费是160元。保险费116元,保价金额为38000元。现因**物流运输途中把货丢失,经他们多方查询,确认货已经丢失。 现在**公司要求天津**公司提供货值证明(因为涉及到货物价值,关税,增值税,手续费),说只能赔偿货值,其它的不赔。 我们的货不含税价格应该是27700多,加上增值税,手续费,关税,合计价值是36600元。 我们的客户已经要求我们来赔偿违约金,说我们没有按时给他们供货。 **公司应该是根据哪个价格来赔偿我们的损失?是27700?36600?38000? 谢谢。

证券投资
2006-12-31 17:05:5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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