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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我前两天开着电动车,前面有辆汽车开着闪光灯,我没看清不小心把一个52岁的男的给撞倒了,电瓶车没有倒,然后我就下车立马送他去医院,医生检查说脚有两处地方骨折,休息一两月就没事了,医药费都是我出的,我问下后期我要给他多少钱,他没有固定工作,接私活的

交通事故
2020-01-30 23:33:2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但是你只要能证明属于抢救和治疗需要用药,不是本人或者家属自行做主用药,可以由医院出具证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工单位给予报销。
  • 如果公司给你们入工伤险了,那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如果没有入保险,则有公司承担医疗费。同样,构成残疾,有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里赔偿残疾赔偿金,没有入保险,则又公司承担。医疗费用不能从残疾赔偿中扣除。医疗费用和残疾赔偿,对方都需要给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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