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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已经被公司无故辞退几个月了,但是原公司还在往我账户打钱,已经证实是他们财务操作失误,请问我需要退还工资吗?另外当初上班的时候该公司并没有与我签订劳务合同,当然也没有交医保社保等,还被他们无故辞退心里很气不想还这个钱,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犯法吗?

合同纠纷
2020-01-15 10:21:1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员工被无故辞退,可以要求单位说明具体辞退理由。如果没办法继续工作,可以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作出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结合您目前的现状,向您问几个问题,原公司给您打钱几个月了?金额是否是您往常情况下的工资情况?由于情况不够详尽,还需要了解更多的证据和事实情况,请及时致电与我沟通,我会尽可能地为您提供法律支持。
    追问:原本工资2800
    原公司在辞退我后陆续打了三个月过来,分别是2400 2400 1548 与之前工资是不想符的。

    今天原公司打电话让我退还这些钱,我不知道该退还是不该退
  • 你好,请问你在公司上班几个月了,是不是按时上班按时发工资,接受公司管理呢?如果是的话那么你们之间即使没有劳动合同那也是劳动关系。这种情况对方无故辞退你,你是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补偿金的。建议你请一个律师帮你算一下你的补偿金是多少,然后主张抵消,多的退还给公司。如后续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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