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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房子,2017年1月对外出租,那时是我父亲的公房,这套房于2017年提交房改房申请,于2018年审批,于2019下半年拿到房本,同年我父亲过世,我继承了房产,更改了我的名字,但是,之前我父亲和租客签订了八年的合同,租客并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以及合同中写明,如有一方违约,需支付对方半年房屋作为违约金,请问,这种情况,我想2021年1月终止合同,应该怎么做?

继承
2020-01-28 23:06:17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在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合同情形,您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可以要求您赔偿剩余租期的装修残值。
  • 合同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原则上买卖不破租赁,如一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一般需承担违约责任,如对此存在争议或违约金过高的,可诉讼解决该问题
  • 您好!是可以的,您是可以终止的,是合法的
  • 您好,建议要求您赔偿剩余租期的装修残值
  • 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 您好如果解除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完善您的问题方便律师解答
  • 合同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买卖不破租赁,你父亲已经这样约定了,你还得遵守,否则就得按约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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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