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在捷信贷款65000 分60还 一期还2280.26 请问是高利贷吗?

债权债务
2020-01-10 14:22:2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属于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
    追问:那我之前没有逾期上个月因为本人在医院改了还款日期,这个月老板要到23号24号发工资,因为还款日在13号所以打电话跟他们沟通说延期到二十几号还款,他们不同意说他们无法办理叫我自己想办法解决。请问这样我该怎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