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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陪产假期间工资如何结算

婚姻家庭
2020-01-14 05:11: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平时上班的工资计算的。
    追问:平时发放薪资结构是基本工资加绩效,福利待遇不受影响本来就没福利待遇,公司说陪产假期间是没有绩效,所以公司只能同意按基本工资发放休陪产假工资,每月工资发放方式是私人账号银行发放的,公司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的?这样合理吗?
  • 产假:
    公司根据及国务院发布的规定: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女员工增加奖励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根据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规定:凡已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员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的单位,女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津贴)由社保机构发放,经批准的男方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 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得扣发产假期间的效益工资、差旅补贴、午餐补贴等你应享有的福利待遇。依据有关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她们享有的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于法无据。同时,公司克扣女职工产假期间部分报酬,可以要求加发被扣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扣发效益工资,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
  •   产假是指女职工生育子女时所享受的特殊假期,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可享受产假一百二十天(含法定产假九十天),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疗单位证明,给予20—30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42天,七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90天。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民实行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村民委员会优先安排宅基地。  本条例所称晚婚,指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的初婚;晚育,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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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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