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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出钱买房,女方不出钱,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0-01-17 09:35: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房产的归属取决于房产证的登记情况,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因此离婚时,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名字或者男方名字的,离婚时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婚后买房算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算一方个人财产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字啊,按照婚姻法规定,视为出资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予,该房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夫妻某一方想自己出钱独立买房,可以借用父母的名义买房,再由父母赠予自己。按照法律规定,当一方的父母不说明财产是赠予夫妻双方的话,被认定房产只对一方的赠予;3、双方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进行公证,这样婚后房产归属就参照协议来执行。4、配偶一方主动声明放弃房产所有权,这样做很伤感情,但却是最简单直接也有效的办法。二、算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共有,当事人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办理贷款,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想拥有房屋所有权,先进行评估,再对另一方进行分配;若双方都想拥有所有权,双方进行竞价;若双方都不想要该房产的,由人民法院进行拍卖,再进行分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一方未经另外一方同意,便将房屋进行出售,第三方善意购买、支付合理价格并办理登记手续,另外一方主张追回的,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产属于家庭共同生活需要的除外。
  • 你好,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个人出资购房登记在个人名下,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
  • 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可以详细说一下
  • 如果是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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