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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下,之前叫一朋友,不到一年时间,先后通过微信、现金方式给了她8万元,然后现在她拒绝见面?就说分手了。我能索回吗?她属不属于以恋爱的方式诈骗?

债权债务
2023-03-08 01:03: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没有转账?有没有其他的凭证呢?
  • 恋爱期间的转账往来,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
    但如果当事人虚构身份与受害者确立恋爱关系,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受害者的信任,进而骗取受害者的钱财,这种行为是违背受害者真实意愿的,因而不能属于赠与行为。
    若诈骗数额达到了诈骗罪的法定刑事立案标准,则该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有没有证据证明呢
  • 你好现在对方是什么态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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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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