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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19年12月20号早晨7点30分左右在赣州市安远县城北工业园骑三轮电瓶车做工时路上,在同方向时,被后面二轮摩托车超车把我三轮电瓶车撞倒了,我们报交警了,交警 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没有二轮摩托车超车撞倒三轮电瓶车写上,后判断两人对半的责任

交通事故
2020-01-09 17: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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