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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后我父亲个人出的首付,我月供房子,房产证写的我个人的名字。丈夫负责孩子跟我们日常开销,如果离婚房子算我个人的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民事相关
2020-01-09 11:13: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月供的部分肯定会算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你父亲的部分,视情况而定
  • 算你个人的,但是婚后还贷的钱是共同的,要分一半
  • 你好,若你父亲未明确表示只赠与你个人,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追问:父亲没有明确的跟我老公说,要怎么才算明确表示赠与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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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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