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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 前段时间开摩托正常行使(但摩托是外地照,我属禁区行使而且没有保险 但我行使证 驾驶证齐全) 行人横穿马路没走斑马线(他前两百米有斑马线),路滑没刹住车,被我反光镜带倒,摔的不巧,医药费花了 1w7 左右! 后经 交警 调解 双方在赔偿费这一块没 谈妥协! ( 交警调解按我是机动车撞行人 虽然行人违章在先 但我还占主要责任,费用占 70% ,医药费加营养费 加被撞的人说误工费三个月6000 瞥责任下来说我要承担1w8 ! 我只肯1w6千 因为在误工费方面也是被撞的人单方面说说的!并没出具证明。我的摩托损失费也没算进去。) 后一气之下 没肯多加钱! 现被撞的人要上法院起诉我! 请问: 按上面的情况来看的话 1 如果被撞的人起诉我 那费用方面怎么分担(起诉费阿 律师费阿之类的) 2 我到底是应该担多少责任?因为我一切多是正常行使 他先违章的呀! 谢谢各位 帮忙!

交通事故
2006-12-28 13: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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