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需要看你,如果想继续在这干那就服从公司规定,如果不想干,那就不要签劳动合同,现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也许会对案件不利。
追问:谢谢,没有签,
昨天老板让去吃饭,说要和解,去了之后他让我去公司拿相机,去了发现没有,回来给他说了没有,他说行,吃饭过程中老板明显的说了不会发之前未发的那部分的工资,期间存在间接性暗示性的语言威胁,饭局结束回家后给我打电话说相机不见了,问我放哪里了,我去的时候并没有看到相机,公司有监控但是没有开,我去拿相机的时候录了像,而且通过他人得知相机是他自己拿走了,也有录音,如果他要拿相机的这个事情诬陷我我是不是可以告他诽谤罪,现在他又一直给我打电话,骚扰我,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