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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不久前不慎丢失了身份证,随后马上办理了挂失,并补办了新证。不过,当时办理挂失时,凭证没有保留下来。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存在丢失的身份证被他人盗用的风险,如何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是否需要登报说明。

婚姻家庭
2020-01-06 16:06: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能会出现被人盗用的风险,你还是应该尽快登报挂失老身份证,声明作废,并且保留好挂失凭证或者声明作废的报纸,这样,你就不再承担自登报之日后有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虽然《身份证法》中没有提及登报声明的法律效力,而且查验身份证的人也无法辨别身份证新旧,但是登报声明起到了一种向社会告知、警戒的作用,一旦进入法律程序会酌情考虑这一事实。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详谈,我会尽可能的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 你好,你已在丢失后马上办理挂失,一般情况下正常使用即可,如果担忧自己的身份证被他人盗用,可到工商管理局或者其他相关当局查询你身份证下的财产情况,如发现身份证被冒用注册公司或发现身份证被冒用举债等,应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且尽快维权。
  • 你好,这个一般没有问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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